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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三村官为谋私利贪污粮食补助款被起诉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 闫永江 王博 记者 赵秀刚)村官是村民自己选举出来,代表广大村民利益,为村民服务的。可是,陕西富平县一农村三村官却将为村民服务,变成为自己谋取私利。近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经过依法审查,对周某、张某、李某以贪污罪向该县法院提起起诉。

富平县一村子中的三名村官周某、张某、李某分别担任村主任、村支部书记、村会计期间,于2008年在落实国家粮食直补过程中,利用协助政府上报发放粮补资金的便利,共同预谋,虚报粮补面积104亩,领取粮补资金共计23192元,予以侵吞。其中周某得6913元,张某得9366元,李某得6913元。在2009年周某和张某又共同预谋,虚报粮补面积19亩,领取粮补资金共计3249元,予以侵吞。其中周某得1539元,张某得1710元。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在对该案证据进行依法审查后,遂作出上述起诉决定。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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