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三卖骗定金 罚金一万又获刑
日期:2011-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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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欲售一套房屋,却先后与三人签下买卖合同,骗取定金后即卷款而逃。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和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在2010年10月24日、11月11日、12月6日,犯罪嫌疑人和某某先后将其父母所拥有的一套房屋登记出售,并与被害人李某、赵某、侯某3人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骗取3人定金总计5万元后,和某某携款潜逃外地。经被害人赵某报案后,公安机关很快将其抓获。到案后,和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网恢恢,骗人钱财者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