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驾驶酿惨剧 七旬老汉担刑责
日期:2012-02-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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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李艳)电动车作为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确实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然而由于其速度快,声音小等特点,加之许多驾驶人员自身安全意识淡薄,不按交通规则行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近日我院便受理了一起因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违规驾驶所引发的交通事故。
2011年12月16日16时50分许,犯罪嫌疑人赵某驾驶“凯事通”牌电动三轮车,沿北门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一交叉路口拟右转弯时,因违反交通法规驶向东侧路面,致沿南北路由南向北行驶的一辆125型两轮摩托车避回西侧路面,造成两车相擦挂,酿成摩托车上的郝某、贾某两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其中郝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交通部门认定:赵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赵某年龄虽已7旬,却不得不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通过此案,告诫广大司机朋友驾驶车辆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定,注意安全,切莫疏忽大意,最终害人害己。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