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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青年为过个“肥年”铤而走险实施绑架
日期:2012-02-22 00:00  作者: 

本网讯(王博)年终岁末大家忙正着挣钱办置年货,富平县五年轻却为过年没钱发愁,五人经过事先预谋,认为绑架学生当人质向其家长索要赎金,可以实现自己过“肥年”的梦想。近日,经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以绑架罪对金某某、杨某、郑某、樊某、高某某提起公诉。

2011年11月14、19日,犯罪嫌疑人金某某、杨某、樊某、高某某经过预谋绑架学生,向其家长索要赎金后,于11月15日晚上四人驾驶陕E-Q1632奇瑞QQ轿车,携带刀、透明宽胶带、口罩等作案工具,窜至富平县新实验中学附近,由樊某、高某某对学校周围环境进行踩点,金某某、杨某开车寻找藏匿人质的地方,随后四人当晚坐在车上,准备第二天早上作案,在此期间高某某因分得赎金少退出返回其家。2011年11月16日早,被告人金某某、杨某、樊某在新实验中学西十字以问路为由将被害人达某(未成年人)绑架,向达某家长索要到赎金2500元后,在富平县“天成园”酒店搅团屋附近将达某放走。

2011年11月19日,犯罪嫌疑人金某某、杨某、郑某经过预绑架学生,向其家长索要赎金后,三人驾驶陕E-Q1632奇瑞QQ轿车,携带刀、透明宽胶带、口罩等作案工具,窜至富平县体育场门口以问路为由将被害人胡某(未成年人)绑架,向胡某家长打电话索要到赎金10000元后,在富平县“天成园”酒店搅团屋附近将被害人胡某放走。

案发后,被害人家长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过审查遂及成立专案组,展开抓捕行动,分别将涉案五人在网吧抓获,五人到案后对其犯罪实施供认不讳,后悔万分。

该案再次提醒小朋友,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更不能轻易相信陌生人。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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