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不学好 犯法受刑罚
日期:2012-03-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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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杨鹏)十七岁的王某喜好上网,经常浏览色情网站,受到色情影片的毒害。2011年5月和8月,先后两次强奸邻居未成年少女。被华阴市公安局依法逮捕。
2011年5月8日中午,被告人王某从自家平房翻入邻居杨某(未满14周岁)家中,将被害人杨某拉入房间,强行奸污。此后不久,被害人杨某被诊断患有精神疾病,系创伤后应激障碍。同年8月24日,王某携带胶带,以借碟片为由,叫开被害人张某(15周岁)的家门,企图趁张某取碟片之际,用胶带沾住张某的嘴,实施奸污行为,不料被张某用剪刀刺伤右肩,只好仓惶逃离现场,后王某被当地派出所抓获。
法院考虑到王某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对此案进行不公开审理,综合各项条件,依法从轻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