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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致人死亡 不思悔改又伤他人
日期:2012-03-14 00:00  作者: 

本网讯(胡 磊)犯罪嫌疑人王某2007年1月参与聚众斗殴致杨某死亡,2008年10月又因琐事与程某发生口角引起打架,致程某重伤。目前该案正由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

2007年1月29日下午,张某在华阴市邮政局家属院廖某家与孟某因为索要赌债发生争吵,张某打了孟某一拳,后被人拉开劝走,随后双方便各自纠集人员准备说事。后孟某打电话告知张某在电信十字还钱。当晚,张某纠集高某、王某龙、王某、郭某等人先来到华阴市电信十字,并准备了刀具,随后孟某纠集杨某、卫某、赵某等人前往电信十字,也准备了刀具。晚22时许,双方在电信十字见面后,杨某用铁叉向高某身上戳了一下,双方随即发生了斗殴。斗殴过程中,杨某跑到华阴市电信局家属区西侧的人行道上时被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龙驾车追上,王某手持砍刀在杨某身上连砍数刀,王某龙手持捅刀在杨某背部砍了一刀,随后张某、高某、郭某等人赶到现场对杨某乱打,后均逃离现场。杨某经送华阴市人民医院抢救,转往渭南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2008年10月27日20时许,在华阴市老城街“聚仙阁”饭店门口,程某因琐事与犯罪嫌疑人王某发生口角引发打架,在打架过程中王某用员某的刀子将程某刺伤,致使程某左腿动脉血管断裂,截肢,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四级伤残。

这两起案件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某一直外逃。随着清网行动的深入开展,公安机关于2011年11月16日在西安市十里铺医院门口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王某的将是法律公正的审判。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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