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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罪潜逃八年难逃法律制裁
日期:2012-03-26 00:00  作者: 

本网讯(张荣华)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韦某提起公诉。
2003年10月31日晚,韦某伙同吕某(已判刑)、李某(已判刑)、杨某(已判刑)经事先预谋踩点,携带马刀、 手电、胶带、菜刀,乘杨某的农用车到达白水县林皋乡沙石坡村王某家中,由吕某、李某、韦某持刀威胁王某夫妇,并用胶带、绳子将王某夫妇捆绑、封嘴,从王某家中抢走清代刻有“二十四孝”的木质屏风24扇,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吕某、李某、杨某被澄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韦某在外潜逃。近日,潜逃八年的韦某被抓获归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韦某终将为他的犯罪行为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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