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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驾车闯大祸 证照不符肇事担刑责
日期:2012-03-31 00:00  作者: 

 本网讯(安  国)作为一名有着多年驾驶经验的司机,明知自己所持的驾驶证所载明的准驾车型与所驾驶的车型不符,却置自己和他人安全于不顾,最终肇事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近日,陕西省南郑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将被告人王某提起公诉。

2011年12月11日5时许,持有B2型驾驶证的王某驾驶重型半挂车经由汉中向成都方向行驶,当车行至京昆高速公路上宁强胡家坝段处,因路面结冰,该车车头向后侧摆动时与其挂车发生碰撞,车辆失控后冲向道路右侧,与道路右侧因发生单方事故而下车检查车况的司机薛某及同伴发生碰撞,致使薛某受伤,薛某的妻子杜某和同行司机徐某、李某三人当场死亡。事故责任认定王多伍负此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薛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本案被告人出于对自己驾驶技术的自信,违规驾驶车辆酿成悲剧,三个原本美满的家庭瞬间支离破碎,在给被害人及其家属带来极大伤害的同时,自己也因此触犯法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公正的判处。交通安全无小事,容不得一点疏忽大意,笔者在此也提醒广大驾驶员,遵章守法、谨慎安全的驾驶车辆。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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