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当村长持械斗 祸人儿子伤及友
日期:2012-03-31 00:00
作者:
(刘媛丽)2011年12月底,某村副主任吝某为竞选村主任,联系多位亲朋在其家中商量为竞选村主任在村中张贴“承诺书”一事。吝某对张贴承诺书进行了分工,为防止在张贴过程中与现任村主任一方发生冲突,吝某提前准备了钉锤,并授意他人在五金店购买了洋镐把等工具,以备发生冲突时用。
随后吝某等人在张贴“承诺书”途中偶遇现任村主任之子杨某等人,双方发生争执进而发生打架,吝某的朋友王某从吝某车后备箱内取了两根洋镐把赶到打架现场扑向杨某,杨某欲夺取王某手中的一根洋镐把与其厮打,双方被周围群众拉开,不料王某手拿洋镐把再次冲向杨某时,于是杨某举起夺得的洋镐抡向王某头部,王某立刻倒地,头部流血不止。后经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日前,杨某已被华阴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吝某也被华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