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起诉
日期:2012-04-12 00:00
作者:
本网讯(王博)富平县一男子因为他人没有雇佣自己介绍的员工,心怀不满,故意剪短他人储备柴油的管子,造成大量柴油泄露于地面。近日,经富平县检察院依法审查,对李某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起诉至该县法院。
2011年8月15日22时许,李某因向富平县某建材厂负责人辛某介绍员工,辛某没有雇佣,便怀恨在心,独自携带剪刀窜至该建材厂,趁天黑无人之机,采取剪刀剪,双手扯等手段,破坏该厂储油罐油管,致使储油罐内2300余公升柴油泄露。经鉴定,损毁的柴油价格为16997.00元。案发后,被害人报案,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了该厂的损失。
该案再次告诉大家做任何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干违法的事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