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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少年盗窃邻居古铜钱被判刑
日期:2012-04-12 00:00  作者: 

本网讯(师芳娥)近日,陕西省旬阳县棕溪镇展元村少年荆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旬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荆某某今年十八岁,2009年因犯盗窃罪被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0年3月刑满释放。回家后,该少年仍然不务正业,整天东游西逛。2011年8月、2011年10月25日,荆某某分两次抬门扭锁、翻窗翻门入室,盗窃本村吴某等九户村民家的古铜钱币百余枚,以327元低价贱卖;2011年10月28日,荆某某又盗窃本镇红号村一组肖某价格3066元125型豪爵牌跨式两轮摩托车一辆,以500元低价贱卖。宣判后,荆某某悔恨万分,说自己的行为不仅害的邻居不安、自己被关,就连父母亲在村里也抬不起头来。这真是无良少年扰四邻,琅铛入狱悔已晚!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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