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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钱财失而复得,群众送锦旗表谢意
日期:2012-04-18 00:00  作者: 

本网讯(胡谷香、张婷)4月17日下午3时许,一位章姓被骗群众将一面上书“为民解忧,心系群众”的锦旗送到了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他激动地说:“非常感谢!正是你们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地工作,才使我被诈骗的钱财失而复得。”
2011年10月25日,于某某、封某某、刘某某流窜到柞水县凤凰镇的桃园村,于某某假装是收购古董字画的商人,刘某某假装是卖古董的人,封某某假扮是中间从中拉托的人,刘某某以自己要钱急用为由,拿着高仿古董“三腿酒盅”以5000元的价格要出卖,于某某假装要高价收购刘某某的古董,封某某也嚷嚷着要购买这件文物,他们三人的嚷嚷声吸引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封某某趁机对在旁边看得入迷的群众章某某吹嘘说自己是古董行家,“三腿酒盅”确实系战国时期的文物,价值不可估量,自己现在身上没有带现金,否则早就收购了。章某某一看有利可图,便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这件假古董。事后,章某某才知自己以上当,为自己的一时贪图而后悔不已。2011年12月22日,于某某、封某某、刘某某正准备在柞水县杏坪镇故技重施时,被柞水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后经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的努力,追回了从章某某处诈骗的5000元,柞水检察院公诉科干警当天将5000元现金被害人章某某,章某某非常高兴,专门制作了一面锦旗,燃放鞭炮,送到了公诉科温科长的手中,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并告诫群众不要贪图蝇头小利,以免上当受骗。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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