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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党委书记太贪心 燕过拔毛终获刑
日期:2012-05-05 00:00  作者: 

本网讯(通讯员:邵恭友)陕西省略阳县一乡党委书记高某因贪污、受贿被本县检察院查处并提起公诉后,于日前被略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高某现年50岁,30余年长期在属国家级贫困县的略阳县基层贫困乡镇工作,工作生活条件十分艰苦,也为我县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做出了很大贡献,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于29岁时被提拔为乡镇领导干部,于2007年被提拔为我县某乡党委书记。但其担任乡党委书记后,不能廉洁自律,心态逐渐失去平衡,私欲膨胀,人生观、权力观扭曲,把权力当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2009年,重点工程十天高速在我县开始建设,并从他任职的乡通过,工程建设需要原材料石籽,一些企业到该乡投资开办石场,因开办石场的部分手续需要乡上同意,这为身为乡党委书记的高某谋取私利带来了机会,他贪婪的收取这些石场老板的贿赂十余万元,并伙同其三名下属,采取虚报工程项目套取国家惠民专项资金,合谋贪污10万元每人分得2.5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的贪婪终被查处,以泪洗面也不能换来“后悔药”。目前,该高被略阳县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总和刑期十一年零二个月,决定执行刑期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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