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谢汉平)今年以来,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定期与基层群众召开座谈会,倾听群众呼声、听取群众诉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农民利益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把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作为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
坚持以“四个有利于”为出发点:即从有利于国家惠农资金的落实、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有利于维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维护农村稳定。以办案为中心,坚持以服务民生为己任。
突出重点,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南郑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把群众反映强烈、关乎民生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点,早动员、早部署。以开展的“三问三解、服务农村”活动为契机,“检力”下沉,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沟通,并做到“三会一征求一排查”,即在每个乡镇定期召开一次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一次辖区内村主任、村支书和群众代表座谈会,一次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座谈会,排查辖区内涉检信访案件和举报线索。加大举报宣传力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结合实际,务求办案效果。南郑县是陕南的农业大县,农民数量多、惠农资金大,针对这一特点,该院在办案过程中,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重点查办了农业系统、林业系统、财政系统等领域内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
坚持惩防并举。在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转变执法观念,注重办案方式,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截至4月底,该院共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8案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赢得了民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