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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实骗钱
日期:2012-05-23 00:00  作者: 

本网讯(华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马玲)被告人肖某为获得钱财,以结婚为由,先后对三名被害人实施诈骗,共骗取彩礼38600元。2012年5月8日,华县人民法院对其依法作出判决,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0年4月8日,被告人肖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宝鸡市陇县的蔡某,以结婚为由骗取蔡某彩礼11000元,在与蔡某生活一周后,以回家取户口本结婚为由逃离。肖某在骗取彩礼成功后,并没有悔改,在半年后,其又通过媒人介绍认识榆林市清涧县的刘某,又以结婚为由骗取刘某彩礼20000元,三个月后,肖某以回华县看望祖父为由逃离。后肖某以同样的方式,于2011年7月31日骗取白某7600元。白某在找不到肖某后,意识到自己被骗,遂向警方报案,肖某才落入法网。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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