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息 触刑法
日期:2012-05-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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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华县人民检察院 熊君) 刘某觉得厂方给自己的工资上涨的幅度较小,为了泄私愤便在网络上编造恐怖信息,刘某被陕西省华县公安局以编造恐怖信息罪移送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陕西华县复肥厂给职工涨工资,该厂职工刘某感到厂方给自己涨的工资幅度小,对厂方不满,便在其母亲家中,用电脑在互联网百度贴吧的“华山化工吧”中跟贴回复称“复肥也玩玩,你如果想当英雄就起炸塔,我在这边配合,引爆氨罐,谁也别涨了,再有钱一起完蛋”。此消息一出,引起了在厂职工的恐慌,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产和生活。随后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鉴于刘某归案后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悔罪深刻,且得到厂方的谅解,奔着构建和谐社会,教育为主的目的,华县检察院依法对刘某酌定不起诉。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