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外打工不顾家 妻子净身出户要离婚
陕西省柞水法院 张春民
“他从不尽家庭义务,也从未给过我一分钱,还和不三不四的女人经常来往,挣的钱都赌博输掉,要不就是吃了喝了,我就是净身出户也要离婚……”陈某某如是说。5月28日,柞水法院红岩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丈夫因不尽家庭义务及夫妻义务同意离婚。
现年23岁的陈某某与现年26岁的程某某于2008年10月在西安打工相识,2010年10月在柞水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一直在外打工,2011年12月生一男孩程某,此后陈某某回家带孩子,但自此程某某从未给家里打过钱,还不时地从外地带来不三不四的女人回家里,夫妻之间感情逐渐走淡,不久,程某某又不知在哪里学会了赌博,手气不好经常输钱,回家就冲陈某某发火,有时还拳脚相加。陈某某忍无可忍,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诉前调解了解到,夫妻双方婚后关系一直很好,但就是有了孩子之后,程某某与陈某某因为分居两地导致程晓明染上不良恶习,所挣的钱挥霍一空,再加上和别的女孩子有不正当关系,导致夫妻感情进一步破裂,而家庭暴力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陈某某在调解中态度坚决,即使净身出户也要离婚,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被告程某某的思想工作,通过分别调解,面对面调解,最终被告程某某同意离婚但是要求陈某某净身出户。承办法官再次深入的进行情感调解、明理释法、摆明利害关系,陈某某经过考虑,决定把夫妻的存款作为孩子的抚养费,自己不再要任何东西。至此,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圆满收场,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