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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迷心窍小聪明 身陷囹圄大错误
日期:2012-05-29 00:00  作者: 

本网讯(白水县人民检察院 刘婷)近日,白水县人民检察院院办理了一起特大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打着开发我县重点项目为幌子,以招收各种工程款进行该项目为由骗取他人财物100多万元。诈骗数额特别之巨大,影响之恶劣是我县前所未有:

2010年11月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注册资金1亿元开发林皋湖、方山林场为由,在白水县工商局预名“陕西桐浦林方旅游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4月份在西洽会上又以总投资9亿元人民币为诱饵,与白水县水务局签订了开发林皋湖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之后张某便以该合同书为幌子对外进行宣传,在通过张某某结识王某后,以向王某发包林皋湖沿途公路及提供四辆铲车为诱饵,骗取王某信任后,与王某在5月5日签订了林湖沿途公路开发协议,并收取工程押金100万(该资金汇入张某个人农行账户),协议约定2011年5月底开工,然而工程至今未见动工。中途王某多次找张某索要工程押金款,张某以工期推后、建设资金不能动等为同推脱王某,并于8月初更换手机逃匿。并诈骗款项全部挥霍殆尽。

公安机关将该案报捕后,我院干警在提前介入侦查的基础上,办案人员经认真审查案件的事实及证据,并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后快速办结了此案,最终对张某以合同诈骗罪予以批准逮捕。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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