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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毒资盗窃摩托车 销赃买赃也触犯刑法
日期:2012-05-31 00:00  作者: 

本网讯(华阴市人民检察院 胡 磊  种婷)田某因无钱买毒品,便产生盗窃摩托车筹毒资的想法,并实施了盗窃行为,而王某、张某为贪小便宜,明知是赃车而代为销售、收购,结果三人均触犯刑法。目前该案正由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

2012年2月18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田某从华山火车站走路回家,途径华阴市孟塬镇红旗村二组一巷道内时,见一村民家门口停放着一辆五羊本田125型灰色踏板摩托车,因无钱吸毒,便产生盗窃摩托车的念头,后田某趁巷道无人,用随身携带的自制钥匙将摩托车车锁别开,将车偷走,后通过犯罪嫌疑人王某以1100元钱的价格卖给犯罪嫌疑人张某。犯罪嫌疑人田某所得赃款已挥霍,被盗摩托车破案后追回并返还被害人冯某。经华阴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摩托车价格为4624元。

本案告诫我们,远离毒品,切忌贪小便宜。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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