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自己的东西莫伸手,伸手必被罚
日期:2012-06-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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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富平检察院 王博) 因好逸懒做西安市四小伙,驾车窜至富平县宫里镇一农户家中,盗窃牛皮。近日,经富平县检察院依法审查,以盗窃罪将童某提起至该县法院。
2007年11月19日晚上7时许,童某伙同李某、惠某、焦某(三人均已判)经过事先预谋,携带做案工具手电、手套、匕首等,乘坐焦某驾驶的三轮车,从西安市高陵县窜至富平县宫里镇一农户汪某家,采用翻墙入院,秘密盗走汪某刚收来的335张牛皮,逃离现场,将所盗牛皮放于李某家。由李某将其销赃,得赃款41000元,童某得赃款6900元。案发后,被害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经立案侦查,将李某、惠某、焦某抓获归案,童某潜逃。童某在亲人的劝说下于2011年10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检察机关对该案证据进行审查,并讯问童某后,依法作出上述起诉决定。
该案告诉大家,不是自己的东西莫伸手,伸手必被罚,要通过诚实劳动换取合法报酬。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