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工筹集路费 实施盗窃陷牢笼
日期:2012-06-11 00:00
作者:
本网讯(富平县检察院 王博) 富平一男子因外出打工无路费,遂产生盗窃之念,实施了违法行为。近日,经富平县检察院依法审查,以盗窃罪将党某起诉至该县法院。
党某因要去外地打工,但是没有路费而发愁。突然,想到秘密窃取他人钱财充当路费。于2012年3月27日早上10时许,党某窜至本村村民周某家附近,发现周家无人,将周家后门抬开进入其家,利用周家中的斧头、榔头等工具撬开周家的柜子,盗走里面所放2650元现金,逃离现场。失主发现家中被盗,便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过现场勘查,锁定党某有作案嫌疑,将党某抓获归案,党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称将赃款埋藏在自家院内,破案后,赃款已追回,返还失主。
年轻人外出打工本是好事,但是通过盗窃的行为筹集打工路费,那就变成了违法的坏事。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