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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事动用公款,触犯刑律落网
日期:2012-06-18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华县人民检察院  陈东强)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无力赔偿数万元的医药费,便将自己所收电费一点点蚕食。近日,被告人任某因挪用公款罪被华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2010年4月中旬,任某借朋友小车去县城办事,将一老汉刮蹭,致其胯骨骨折。面对数万元无从着落的医药费,任某不禁动起了自己所收电费的主意,在受害者家属一次次催要医药费的情况下,任某将自己所收电费挪用。期间一度挪用电管所11万余元电费。电管所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向检察机关报案,任某到案后其家属才将电费缴清。

身为农电工,本应将自己所收电费如数上交,做到不拖不欠,认真履行职责。而任某心存侥幸,挪用电费,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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