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取闹本不该 毁人财物终被逮
日期:2012-08-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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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南郑县检察院 杨彦军)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董某近日被南郑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董某与前妻王某离婚时,经法院判决将一幢未完工的房屋及其附属宅基地归王某所有,后王某将该房屋和宅基地转让给张某。张某准备将未完工的房屋继续修建时,董某以权属不清为由,胡搅蛮缠,致使张某无法施工,后经法院判决董某败诉。但董某继续无理取闹,阻碍张某施工,并于今年1月将张某打伤。
今年2月19日,董某雇佣他人使用挖掘机将张某未完工的房屋捣毁。
4月30日,双方再次发生冲突,董某驾驶铲车将张某的“长安之星”面包车砸坏。
经鉴定,董某二次毁坏他人财物价值54000余元,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终被南郑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