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他人多次盗窃 数额巨大被判刑
日期:2012-08-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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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城固县人民检察院 王景华)李某本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岂料不予珍惜还吸食毒品并伙同他人多次盗窃,近日被城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被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经侦查:被告人李某,男,陕西城固人,因工作不求上进还吸食毒品,先后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和行政处罚,重返社会后,李某恶习不改继续吸食毒品,为筹集毒资,李某伙同张某自2011年7月份以来,先后多次窜至西乡、洋县、城固等地实施盗窃,窃得摩托车、电动车共六辆,二人变卖后将赃款挥霍。经鉴定:涉案总价值一万余元。案发后,李某闻风外逃,近日又因再次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
该案经检察机关以盗窃罪依法移送起诉后,法院审查认为,被告人李某具有吸毒劣迹,在盗窃作案中起主要作用系本案主犯,且多次盗窃数额巨大,应当依法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