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钱吸毒入户盗窃 数额不够照样逮捕
日期:2012-12-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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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华阴市人民检察院 杨春玲)犯罪嫌疑人严某系吸毒人员,因无钱购买毒品便产生盗窃的想法,2012年9月、11月先后两次来到华阴市岳庙办柴场村盗窃财物,第一次翻墙进去赖某家盗窃800元现金后逃离,所盗现金均用于购买毒品。第二次又来到柴场村的严某家,撬坏三把锁、翻遍所有房间找到一副手镯后听见主人回来说话的声音,携带手镯逃离至严家西邻的窑洞内被抓获。据公安机关核实,该手镯是闫女七八年钱花80元购买的一副铁手镯。本案中严某作案两起,盗得现金800元及手镯一副,总价值未满1000元,但系入户盗窃,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进行了修改,入户盗窃没有数额要求。所以严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
近日,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已经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严某某,等待他的将是囹圄之苦。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