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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措施 严格落实 力促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见成效
日期:2017-04-03 20:49  作者: 

强化措施 严格落实 力促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见成效

近年来,汉中市南郑县检察院按照高检院和上级院关于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严格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各项措施,加强涉检信访案件的预警防控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涉检信访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该院坚持一案一评估,连续多年保持了涉检进京赴省零上访记录。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提高素质,确保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取得实效。该院为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严格落实责任,以责任制推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深入开展,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检察干警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能力。 二是是整体联动,构建大信访格局。该院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民行、监所、控申等多个业务部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情况通报,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化解,及时有效地妥善处理。建立信息通报、跟踪监督、协作处理等制度,形成部门合力,确保将涉检信访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科学分级,实现动态预防。该院根据事态的轻重缓急,将涉检案件风险评估结果划分为重大风险、一般风险和无风险,前两个预警案件,承办人应当及时建立当事人的档案资料,一案一档,以便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对于无风险案件,一般是当事人对检察机关处理意见基本无意见,信访可能性很小的案件,由具体案件承办人或承办部门自行妥善处理,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和息诉工作。四是落实责任,明确考核。该院各业务部门对承办的已评定风险等级的案件,严格按照《执法办案风险预警工作意见》明确包案领导和承办责任人,对应当评估预警的案件,承办部门、承办人严重不负责任,应当开展评估预警而未落实的,或者因评估失误又未采取有效防范化解措施,引发非正常访等不良影响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包案领导和承办人员的责任。(李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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