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看守所工作,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有关要求,长武县人民检察院严格“入所体检、日常医疗和卫生”要求,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要求在押人员入所健康体检。该院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驻所干警坚持查看是否对收押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查看血常规、心电图、血压、B超、胸片等,健康检查结果必须由医生签名或医院盖章。坚持对新收押人员检察谈话,谈话的内容为:目前身体状况、以往病史、药物过敏史、家族病史等等。对检察收押发现患有严重疾病、精神病或急性传染病的、有严重外伤的,以及70岁以上的老人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
二是严格要求在押人员的日常医疗。驻所检察人员每日对在押人员的医疗档案、详细记载病史、入所健康检查情况、在所期间每次健康检查情况、患病情况、每次服药情况、在所和出所治疗情况等记录一一检察。每日配合驻所医生,逐监室了解在押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发现病情严重及时向看守所提出出所就医检察建议。在驻所医生的指导下,驻所检察人员、看守所干警加强对基本医疗知识的学习。检察发现在押人员因病或因伤不适合继续羁押的,驻所检察人员及时向看守所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期满仍未变更强制措施的,驻所检察室应向办案部门所属的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
三是严格要求在押人员搞好个人和监室的卫生。驻所检察人员每日深入监室对监室的卫生进行巡视检察,发现卫生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检察发现对经济困难的在押在人员,及时建议看守所发放毛巾、肥皂、牙刷等基本生活用品保证个人卫生。督促看守所在新收押人员入监室时,安排理发、洗刷,待做好个人卫生后方可进入监室。检察督促看守所对在押人员每周至少一次晒被褥,每十天换洗一次衣服。检察督促看守所应对监室每周至少消毒一次,每天打扫监室卫生。应做好夏季的防暑降温、冬季防寒保暖工作,保持监室空气流通。
四是严格要求在押人员伙食。驻所检察人员每日对在押人员食堂进行巡视检察,发现伙食卫生、食品安全等问题应及时提出书面检察建议。检察督促看守所应当适时调剂在押人员伙食,保证在押人员营养。检察督促看守所保证在押人员食品新鲜、安全,保证在押人员食堂和食品加工过程情节卫生,保证在押人员吃热、吃熟。检察督促看守所应当向在押人员提供充分的饮用开水。检察督促看守所应当将本地区财政部门核定的在押人员伙食标准和每周食谱在监室内张贴公示,接受每个在押人员的监督。驻所检察室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卫生费等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察。
五是严格要求依法办理提审和提解。检察巡视提审过程,办案单位提审不得影响在押人员的正常休息以及就餐、疾病治疗等。检察巡视时,办案单位提解在押人员出所辨认、起赃等,提解出所期间,由提解的办案单位负责其安全和健康。驻所检察应当查看提解在押人员返所时有无体检检查记录,体检记录由看守所民警、办案单位人员、在押人员三方签字确认。检察人员在检察查看体检记录,发现在押人员健康异常的,向主管检察长报告,情况严重的及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报告。(杨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