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建立《雁塔区合适成年人到场见证制度》
日期:2017-04-03 20:49
作者:
西安雁塔:建立《雁塔区合适成年人到场见证制度》
日前,西安雁塔检察院牵头建立的《雁塔区合适成年人到场见证制度》正式试运行,由区妇联、团委、关工委工作人员以及政法大学研究生等组成的合适成年人库将开始工作,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新增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指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讯问和审判时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不宜到场的情况下,通知适格成年人在场,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责任。
为使这项制度更加规范化,该院侦监科联合西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所所长宋志军教授、国际救助儿童会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官员张厚奇、朱丹,对公安雁塔分局、高新分局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业务骨干以及合适成年人志愿者进行培训,参与人员涉及到辖区20个派出所、刑警大队以及来自高校、区妇联、团委、关工委等30余名合适成年人志愿者。培训会上,宋志军教授就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目的、意义以及到场工作的规范向办案民警做了详细的阐述和讲解吗,张厚奇以互动、情景模拟的方式向合适成年人志愿者讲解了合适成年人的角色和定位,为他们下一步参与到场见证及社会调查、社会帮教工作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该院将牵头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联合西北政法大学会签正式文件,使刑诉法规定的这一重要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社会化保护机制的建立。(王艳文 赵季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