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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检察院四项措施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
日期:2017-04-03 20:49  作者: 

近期,西安市沙坡地区检察院周密部署,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维护监所秩序安全稳定。

一是及时纠正安全隐患。利用不定时深入监舍的巡视检察和节前及不定期进行的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口头建议或检察建议。2014年以来,该院向西安地区五个监狱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76份,其中纠正违法通知书55份,书面检察建议书21份。

二是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察工作。派驻检察人员采取每日一巡查,每周一检察,每月一大查等方式,对监管场所易发生隐患部位如门窗、围墙、门锁、火源、电源及在押人员等开展经常性的检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对监室内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恃强凌弱、寻衅滋事、侵犯其他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牢头狱霸”行为,做到“露头就打”。

三是强化对在押人员的思想教育。组织服刑人员认真学习《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及《在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暂行规定》等规定, 详细列举了从轻、从重量刑的标准,鼓励押员积极改造,模范遵守监规,大胆检举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权,稳定在押人员思想情绪。向在押人员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使权利义务观深入其心中,对教育改造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不定期深入监区食堂、超市巡视检察,保障在押人员食品食用安全。(通讯员:原晓鸣 刘喜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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