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检察院内外监督力促案管工作规范有序
日期:2017-04-03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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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高检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以来,渭南市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院对案件管理的要求,在做好统一受案、流程管理、律师接待、质量评查、统计分析、信息公开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做好对内监督与对外监督,促使执法办案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在案件受理流转至各业务部门后,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办理进行实时监控,坚持每日一巡查,将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一方面对法律文书的制作、审批、入卷,案件风险评估预警进行跟进,确保全部案件网上办理,另一方面对即将到期的案件进行预警提示,其中侦查监督类案件到期前一天进行预警,审查起诉类案件到期前三天进行预警。 二是对流入检察环节案件进行监督的同时,还延伸监督触角,将流出检察环节的案件也纳入监督范围。对已批捕案件,超出侦查羁押期限公安机关既未变更强制措施或办理延长羁押审批手续又未移送审查起诉的;对退回补充侦查案件,超出侦查羁押期限公安机关未重报的;对提起公诉案件,超出审判期限人民法院既未办理延长审限手续又未开庭做出判决的,将《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发到相关业务部门,督促本院业务部门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不规范行为履行监督职能。 截至目前,以口头方式提醒承办人将法律文书入卷10次,以电话和书面形式提醒承办人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预警4次,发出预警提示通知书60份,有效杜绝了超期办案的现象。发出7份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督促了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范。 (冯敏 李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