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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雁塔:驻所检察室连续四届被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日期:2017-04-03 20:49  作者: 

西安雁塔:驻所检察室连续四届被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日前,西安雁塔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这已是该院连续四届获此殊荣。

近年来,该院以“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正义、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为工作理念,创新工作能力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一是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在押人员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的,在三日内审查完毕并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报告,对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标准要求的,及时向案件所处诉讼环节的相关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的建议;二是全面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重点对参加社区矫正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监督, 通过查阅档案、医学鉴定、见面谈话等方式核实社区服刑情况,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情重新做法医鉴定,对假释罪犯的材料交由原关押监狱驻所检察部门做最终审查,并督促监狱部门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人员进行收监;三是着力加强纠正超期羁押。主动联系法院、雁塔分局以及院内相关办案部门召开“关于完善换押制度与清理超期羁押工作专题会议”,对没有换押和已超期羁押案件进行通报,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责任人限期进行纠正, “边清边积” 的现象。

该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用更高的标准加强驻所检察室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执行活动中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撰稿: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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