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拉近检民关系
2014年以来,宝鸡市凤翔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来抓,有效防止了在执法办案中因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引发社会矛盾,在全院形成了化解社会矛盾人人担责、人人问责的良好格局。
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拟决定事项和其他检察行为是否会引发新的矛盾冲突而存在涉检信访风险进行评估,可能发生矛盾冲突的,提前作出判断后制定方案,主动做好说服疏导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安排专人关注协调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
建立网络宣传平台,安排专门人员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信息,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检察长信箱,加强与群众的联系。积极与相关媒体联系,从不同角度宣传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发布执法办案操作程序规定、便民法律服务常识和重大案件处理结果等检察信息,自觉接受群众舆论监督。
深入开展“一村一检察官”活动,要求全院干警齐动员,分片包干下基层,变过去的群众上访为现在的干警下访。发放警民联系卡,认真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需求,为群众释法解惑,属于检察机关处理的群众诉求,了解情况后,现场给予答复;涉及其他政法机关职权范围的,记录在案,跟踪督促,确保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涉及民生问题的,详细登记,及时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在承诺时间内及时回复。
让上访群众对信访接待人员进行事后评议,填写《接访工作评议表》。评议包括接访人的工作态度是否热忱耐心、释法讲理是否清楚、处理意见是否公正等事项,评议结果与干警评先树优挂钩。
在干警中开展“假如我是上访当事人?”大讨论活动,积极引导检察干警换位思考,教育干警接待上访群众做到“五心”,即接待热心,倾听耐心,记录细心,说理交心,处理公心,让上访群众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接访氛围中,增进信任,消除误解,化解矛盾,杜绝了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严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