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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雁塔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在西安交通大学举办庭审观摩活动
日期:2017-04-03 20:49  作者: 

西安雁塔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在西安交通大学举办庭审观摩活动

日前,西安雁塔检察院与区法院联合在西安交通大学举行庭审观摩活动,对一起抢劫在校学生案出庭支持公诉,在校大学生及该院公诉科全体干警旁听了庭审。

去年3月份,被告人小吴伙同鲁某(均另案处理)预谋抢劫, 3日晚0时许来到本市雁塔区西安某学院明德校区,以被害人吴某殴打了其兄弟为借口,对吴某拳打脚踢,并使用匕首威胁,将被害人身上的70余元现金抢走并将其掉在地上的苹果4手机抢走,后被害人向其同学任某借款100元现金、三星i8258手机一部及银行卡两张交给小吴等人,后小吴、鲁某等人带吴某到校外ATM自动取款机处取款,因卡内无余额,三人遂逃离。经鉴定:涉案苹果4型手机价值人民币1000元,三星i8258手机价值人民币300元。

庭审中,公诉人将定罪证据、量刑证据分组出示,被告人小吴对案件事实部分细节存在异议,公诉人针对此问题逐一向法庭出示了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讯问笔录、证人证言,以及同案犯的生效判决、鉴定意见等证据,层层论证被告人抢劫罪名成立,建议对其判处4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吴某声泪俱下,当庭认罪悔过。鲜活的例子,给同学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心灵受到极大的震撼。校方表示:通过警示教育活动,有利于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减少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撰稿: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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