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检察院新机制强化侦查监督工作效果好
日期:2017-04-03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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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武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实行引导侦查、监督侦查、制约侦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强化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取得良好的效果。
注重发送侦查监督意见书,引导侦查。在侦查监督工作中,对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但侦查工作中存在证据单薄等问题的案件,及时制作《侦查监督意见书》。该意见书将案件批准逮捕之后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的证据等侦查工作需要改进的方面详细列出,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交公安机关,引导侦查人员进一步改进侦查工作;认真审查证据补充完善情况,监督侦查。该院在对案件批准逮捕后,根据向公安机关发出的《侦查监督意见书》的内容,及时跟踪监督公安机关是否在侦查羁押期限内按照侦查监督意见补充完善有关证据;把好审查起诉环节受理关,制约侦查。把其中一份《侦查监督意见书》送本院公诉部门,公诉部门在受理案件时,认真审查公安机关是否按照侦查监督意见书的要求开展了有关侦查工作。如果公安机关没有按照《侦查监督意见书》的要求开展侦查工作,细化、完善证据,或者对有关意见敷衍应付,公诉部门要求公安机关按侦查监督意见书的要求完善相关证据后再移送,形成侦查监督合力,有效制约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杨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