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检察院严把“三关”提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
近年来,宝鸡市凤翔县检察院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就是生命线的意识,严把查办职务犯罪立案关、取证关、结案关,强化案件质量监控,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严把立案关。该院采取“以账查事、以事找人、以人查案”的“三查”法,灵活运用询问、查询、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尽可能多地收集有关证据和其他涉案信息,提高初查成案率。在对初查对象的主要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后,根据案件的可查性决定是否立案,防止凑数立案,拔高立案。案件立案后,注重进行深挖,适时调整侦查思路,形成由此案到彼案的纵深发展。
二、严把取证关。该院打破部门分工界限,实行统一指挥,全员参与,既有效破解人员不足的难题,又合理调配力量,提高办案效率。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适时邀请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对己收集证据的证明效力、证明程度等提出立案建议,并就下一步侦查工作开展提出意见,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同时加强干警技能培训,通过开展“一案一总结”工作、大比武、大练兵等活动,使干警熟练掌握办案技能,做到学以致用。
三、严把结案关。该院要求职务犯罪案件必须依法快侦快诉,避免因办理时间过长、干扰因素过多,导致案件“流产”问题的发生。同时坚持诉审衔接,在案件移送法院前后加强协调沟通,尽力在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达成共识。认真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工作,制定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巡查、核查工作制度,由案管中心、检务督察、纪检监察部门对每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逐案通报,查找原因,研究对策,督促整改落实,从制度上把住办案质量关。(张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