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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检察院建立对外地被不起诉人的考察机制
日期:2017-04-03 20:49  作者: 

 澄城县检察院建立对外地被不起诉人的考察机制

 

今年以来,澄城县检察院针对被不起诉的外地在校生考察难问题,创新出台了特殊的考察帮教制度,有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一、确立承办人负责机制。由于承办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特点、犯罪原因较为了解,该院规定考察帮教中的督导实施、联系沟通、实时监督均由承办人负责。

第二、确立多样化考察机制。除定期电话回访、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外,该院规定承办人要和犯罪嫌疑人所在学校、社区实现联合督导,多方位对未成年人实施帮教和改造。

第三、确立考察监督机制。建立了评估监督机制、考察监督机制、法律监督机制,分别对被不起诉人的考察情况评估分析,确定是否做出不起诉决定;对参加考察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进行监督,明确分工,强化职责,追究责任;对检察机关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进行法律监督,依据法定程序,行使法定权限,确保各项考察法律文书符合法律规定。 (张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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