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针对高检院评估抓证物室管理
日期:2017-04-03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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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雁塔:针对高检院评估抓证物室管理
西安雁塔检察院针对高检院基层检察院建设评估小组提出的关于物证室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该院公诉科进行全面梳理整改,对积存涉案财物逐件排查,严把“三关”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为下一步物证室归口管理打好基础。
把好涉案财物入库关。由内勤担任专管员接受涉案财物,严格按照信息核对、登记造册、编码归类、对应存放的总体思路,在对涉案财物进行登记、核对后,随案移交给办案人,由办案人与专管员一起将涉案财物存放于物证室。
把好涉案财物保管关。在物证室为每位办案人配备涉案财物保存柜,要求对涉案财物进行分类、装袋、贴标签后再放入保存柜中保存。由专管员对涉案财物的入库、出库设立登记台账,确保详细清点、逐件登记、有交接方共同核对签字手续。就物证室因条件所限无法达到防火、防盗、防潮、防尘要求的问题,向院里提出报告,请院里协助解决。
把好涉案财物监督关。建立涉案财物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涉案财物保管状况进行检查,对台账是否健全、手续是否完善、保管是否规范、涉案财物是否随案移交法院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撰稿人:杨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