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检察院“四个注重”确保线索初核质效
近日,西安雁塔区检察院在举报线索初核工作中注重四个环节,不断强化初核案件的质量效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注重线索质量,夯实初核基础。近期,在接到群众实名举报某法官贪污案件执行款的举报材料后,针对举报材料中反映的部分事实模糊不清的情况,该院及时约见举报人,仔细询问事件来龙去脉,准确掌握与案件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有效提高了举报线索质量,为开展初核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注重分析研究,明确初核方向。举报人所反映的事实源于其诉讼代理人对举报人未能取得执行款原因的辩解,线索性质不明,难于准确归口,且因案件涉性质敏感,处置不当将损害司法公信力和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此,该院全面搜集了与举报事实相关的信息资料,认真研究了涉案单位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由于所反映事件历时数年,部分事实已无从查起,最终确定了以外围调查为主、以核查被执行单位财务为突破口的初核方案,明确了工作思路。
注重调查取证,核实关键环节。按照既定的初查工作思路,办案干警克服涉案企业、单位人事变动频繁,知情人难以确定等困难,千方百计查找证人,固定证据材料,不断明确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思路。最终核实了举报材料反映的事实并未进入诉讼环节或进行和解、举报人反映的被执行单位无支付案件执行款的财务记录等重大事实,并依法做出了终止调查和不予立案的决定。
注重答疑释惑,维护和谐稳定。由于举报人曾因涉案事件多次到省级相关部门上访、曾发生过激信访行为的实际,为维护社会稳定,该院特别召开了由控申科负责人、办案干警、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共同参加的答复会,将调查结果、原因和依据等明确答复举报人,同时为举报人指出了依据法律规定解决涉案纠纷的方法和出路。举报人当场表示非常满意,感谢检察机关为其查明了事实真相,表示将通过民事诉讼渠道依法理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张娟莉 彭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