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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雁塔:立足检察职能服务食品安全
日期:2017-04-03 20:50  作者: 

西安雁塔:立足检察职能服务食品安全

 

(通讯员:张琪)“这次修改后刑诉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下面我就涉及食品安全的主要罪名的刑事立案标准、证据收集作一讲解……”

这是近日,雁塔检察院与区食安委办联合召开雁塔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培训会上的一幕。该院王秦龙副检察长,区食安委办主任、区食品药监局局长张建军及公安、农水、质监、工商、粮食部门和高新、曲江、航天管委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管领导30人参加了会议。

培训会首先邀请该院公诉科科长助理、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刘仁琦着重就涉及食品安全的主要罪名的刑事立案标准、证据收集等内容作了专题讲座。随后,公检法三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结合各自职能,就当前办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相互配合及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作了主题发言。最后,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部门就打击和预防食品安全领域职务犯罪中的沟通联系及实践中的困惑进行了座谈讨论,达成了新的共识。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培训针对性强,也很有必要,极大地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固定证据的能力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为维护我区食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和高检院的要求,针对行政机关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条块分割、信息不畅、手段单一、震慑力不足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配合联系渠道不畅的问题,该院与区食安委办会签了《关于在打击和预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联系配合的工作意见》,提出了“三机制一办法”的抓落实工作机制。下一步,行政机关将与司法部门充分对接,在重大案件通报、查处案件配合联动、深挖食品安全背后职务犯罪、疑难案件研讨、落实“六个一”综合预防工作法方面积极行动,合力打击和预防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为我区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区”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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