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多举措规范律师接待程序
近年来,雁塔区检察院严格按照规范司法行为的各项要求,不断探索实践,采取“1234”工作法有效规范律师接待程序,保障和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不断提升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制作一个指南,只是为你少跑弯路。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规定及检务公开工作要求,雁塔检察院特别制作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事项指南》置于案管大厅,向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免费发放。指南中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申请须知、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等内容,贴心提示律师办理案件查询、申请阅卷、网上预约等事项应提供的材料和办理流程,让辛苦的律师们少跑路、多办事。
确保两个当场,不再让你默默等待。“两个当场”是雁塔检察院案管办律师接待工作的一条“铁规”。对于首次来院办理业务的律师,只要手续完备的必须当场受理,并当场录入统一业务系统进行办理,加强对案管和业务部门工作的内部监督——对于律师提交的阅卷申请、提交意见和会见申请,当场能够联系到办案检察官的必须当场办理。若是因为办案检察官外出等原因无法及时安排的,必须当场说明原因并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工作,让律师不跑空、不等待。为了方便律师阅卷,他们免费向律师提供光盘刻录电子卷宗服务。他们把阅卷律师的执业证号制作成水印添加在每一页电子卷宗上,并将律师妥善保管案卷材料及保守案件秘密的相关法律规定制作成温馨提示,一并刻录到电子光盘上提交给律师。这样即明确了律师的保密责任和义务,杜绝恶意泄密,又切实为律师开展辩护或代理工作提供了便利,自然受到律师的广泛好评。
落实三个要求,认真倾听你的声音。要求对律师提交的《辩护意见》、《代理意见》、《调取证据申请》、《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律师意见》、《会见当事人申请》、《诉讼代理人阅卷申请》等文书,必须当日当面转交给办案检察官,确保办案检察官知晓律师、诉讼代理人提出意见;要求将律师提交的上述文书扫描录入统一业务系统,及时开展办理流程监控和案件评查工作,确保办案检察官对律师意见进行审查;要求在送案审核中必须审查办案检察官对律师提出的意见申请是否进行审查和相应处理,切实保障律师意见被听取。
构建四种方式,让我就在你身边。目前,雁塔检察院通过现场查询、网上查询、电话查询方式和触摸屏查询四种方式为律师提供案件信息查询。2014年9月30日,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启动第一天,该院就在检察信息公开网上为一名辩护律师进行查询绑定,此后多次为本地、异地律师查验身份、绑定帐号,方便律师查询案件信息。
为了方便律师进行网上案件信息查询,该院将每周一次的案件信息导出频率,提高到为每天一次,切实保障律师信息查询的实时性、准确性。
其实,雁塔区检察院案管办的干警们还是蛮拼的。仅仅2015年上半年,他们就接待律师查询案件660人次,其中电话查询456次;受理阅卷申请161人次;受理辩护意见代理意见21份;受理重大贿赂案件辩护人会见申请2件次,均予及时安排、无拖延和推诿情况,切实保障了律师及诉讼代理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讯员:贾翀 鲁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