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从五个方面加强办案安全
办案安全在自侦案件查办过程中居于重要位置,为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从五个方面加强办案安全,确保办案安全万无一失,杜绝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强化安全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央政法委制定的《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规定》和高检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办案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检察机关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安全防范工作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及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办案安全大讨论,深入剖析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认真查找办案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增强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强化规范办案意识,做到每个办案人员都能对安全防范意识入脑入心,坚决杜绝麻痹侥幸思想,从源头上防止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严格办案程序。根据上级院有关办案安全防范要求,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前提下,严格遵守《陕西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关于办案安全的相关规定,对做出立案决定的案件,分析研判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预案,加强请示汇报工作,严格办案流程和相关制度规定;抓好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审批、看审分离和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人等制度的落实,明确侦查阶段各环节办案人员的岗位责任,进一步加强办案工作区的规范化建设。
完善防范机制。分管自侦部门的领导、部门负责人、全体自侦干警层层签订《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实行责任连带追究,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在采取询问、讯问措施前,做好准备工作,准确掌握被调查人员的职业、生活背景、身体健康等状况,在谈话室配备常用药品。在进行询问、讯问时,高度关注对方的思想动态和行为举止,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加强与120等急救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建立快速抢救治疗机制,不断完善安全防范机制。
加强内部监督。加强与法警大队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查找内部在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与不足,积极排查隐患,堵塞漏洞,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制度,通过加强内部监督,保障办案安全。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凡是违反规定致使发生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死亡、重伤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坚决按照《检察机关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安全防范工作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李喜才、卢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