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检察院:坚持“四个不动摇”把握检察工作方向
日期:2015-09-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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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区检察院:坚持“四个不动摇”把握检察工作方向
为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临潼区检察院在工作中始终做到坚持“四个不动摇”,依法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及时向党委汇报重大案件、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积极配合党委开展中心工作。
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坚持围绕全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来开展检察工作,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到服从于大局,服务于大局。
坚持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不动摇。努力克服机械办案、闭门办案的陈旧观念和狭隘思想,做到办案不忘稳定、办案不忘发展。
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动摇。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每年向人大专题汇报检察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事项,将检察工作置于阳光之下。(临潼区检察院 刘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