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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检察院防范执法办案廉政风险“出实招”
日期:2017-04-03 20:50  作者: 

岐山检察院防范执法办案廉政风险“出实招”

今年以来,岐山县检察院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创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思路,从严把立案、侦查、赃款处置三道关口入手,强化监督管理,防范执法办案廉政风险。

严把立案关口。该院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自侦案件立案,采取、变更或撤销强制措施的情况,在适当时候通过派员接触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和发案单位,深入了解侦查人员在立案环节是否遵守法定程序、有无刑讯逼供、是否遵守办案纪律等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违纪的苗头,予以及时纠正和处理。

严把侦查关口。对于查办的职务犯罪大要案、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容易引起涉法涉诉上访的案件,该院纪检监察部门派员深入办案现场,对搜查、讯问(询问)、调查取证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督,随时掌握自侦案件办理情况,从中发现侦查人员是否遵守法定程序、有无违反办案纪律等情况。对一般性违反法定程序问题,口头督促纠正;对严重违反法律程序的,向办案部门发出《限期整改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

严把赃款赃物处置关口。该院加强对涉案款物的专项检查和个案跟踪督察,规定对涉案款物作出处理决定前,先送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对涉案款物作出处理决定后三日内,办案部门要将法律文书复印件送纪检监察部门备查。办案部门向相关人员或单位宣布扣押款物处理结果时,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加并听取相关人员或单位的意见。(通讯员  白文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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