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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检察院“五个必须”提高量刑建议采纳率
日期:2017-04-03 20:50  作者: 
 

澄城县检察院“五个必须”提高量刑建议采纳率

今年以来, 陕西省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为提高刑事案件的量刑建议采用率,对县法院近两年的刑事判决书进行全面梳理评析,总结不同刑事案件量刑的特点和规律,采取多种举措,切实增强量刑建议的针对性、规范性、准确性,努力提高采用率。

量刑建议对于保障司法公正,制约量刑裁量权,加强审判监督,提高诉讼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院公诉部门要求案件承办人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定罪量刑证据要求为标尺,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查清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是否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无诱供、逼供等违反诉讼程序、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必须查清案件事实,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是否被胁迫、诱骗实施、参与犯罪等;三是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原因和犯罪动机;四是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有无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有无坦白认罪、悔罪表现、初犯、偶犯等酌定情节;五是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准确出生时间,案卷中要有犯罪嫌疑人年龄的有效证明材料。

截止目前,该院对2015年以来提起公诉的案件均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6%,高于全市平均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澄城县检察院 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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