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检察院“三法”实施工作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日期:2017-04-03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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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横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横山县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实施工作情况报告》。
王勇检察长代表横山县人民检察院向横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报告了横山县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下称“三法”)实施工作情况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做了汇报。
会议认为,报告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横山县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三法”的工作情况。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以下审议意见:切实保障诉权人权。要严格按照新诉讼法的要求,坚决杜绝有告不理、有案不立、拖延办案、刑讯逼供等侵犯诉权和人权的现象发生;确保程序合法公正。要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错误观念和做法,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切实把程序合法的要求落实到司法活动全过程;着力推进队伍建设。要立足现实,多措并举、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打造素质高、业务精,恪尽职守、乐于奉献的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