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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促和谐 锦旗送至检察院
日期:2017-04-03 20:50  作者: 

依法履职促和谐  锦旗送至检察院

 

本网讯(通讯员:李媛)日前,张某和其他两名家属共同将写有“执法为民,心系群众”的锦旗和感谢信送到了雁塔检察院公诉科干警手中。

原来,雁塔区检察院公诉科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发现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徐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因孩子教育问题发生口角,张某将徐某打成轻伤。在讯问过程中,张某态度诚恳、真诚悔过,一再希望检察院能够给他一次改过自新、与妻子重归于好的机会。对此,雁塔检察院指派办案干警专程到张某所在单位、社区走访了解实际情况。

张某是一名人民教师,在生活中一直与妻子和睦相处,此次家暴行为确实是初犯、偶犯。“家里家外都要靠他,我们现在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正在上学的女儿,他要是坐了牢,我们可怎么办”——徐某对办案干警讲,她与丈夫在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这次只是一时冲动,希望检察机关不要追究——“当时也是气愤不过才报警的,现在想想也没什么大事,夫妻哪有隔夜仇!”

本着有利于被扶养人及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考虑到张某在归案后能够真诚悔过,办案干警建议对该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2015年10月12日,雁塔检察院向张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张某及妻子激动地说:“是雁塔检察院挽救了我们的家庭,给了我们重新开始的机会,我们一定会心怀感恩,努力工作,好好生活、回报社会。”

打铁需趁热,办案干警立即被张某进行了释法说理,要求其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承担起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这是雁塔检察院在办理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又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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