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强化”抓好案管工作
近年来,三原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的重点环节,以案件管理工作为龙头,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 强化事前防控,切实把好案件进入环节。针对在受理案件时公安机关存在的法律文书格式不正确、报送案卷材料不齐备等问题,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规范。去年以来,该院案管办共审查受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发现和纠正各类错误280余处,较好地发挥了“过滤器”作用,使进入该院的各类案件从文书质量到案件实体证据方面都有明显提高。 强化事中监管,切实把好流程监控环节。制定出台《案件流程监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指定业务骨干担任专职流程监控员,形成日常巡查常态化机制,加强对办案期限、办案流程和办案节点的动态监督。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以来,该院共对系统中运行的1000余件案件进行了流程监控,其中,口头提示100余次,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29份,纠正不规范法律文书43份、案卡填录不规范56处,向办案科室发出监督建议37份,进一步规范了各个检察环节的司法行为。 强化事后监督,切实把好质量评查环节。制定出台《三原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成立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建立了专、兼职结合的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去年以来,该院共评查各类案件130余件,发现瑕疵案件8件,案管办通过及时与业务部门交换意见、提出整改建议,有力地促进了检察业务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 强化对司法关键环节和领域的监督,严格规范司法办案活动。一是出台细则严格规范涉案财物的处置,二是严格规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三是严格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后,针对案件运行中存在的法律文书不规范,没有按照“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填录法律文书等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三原县人民检察院王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