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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雁塔检察院干警应邀参加风险社会下《刑法修正案(九)》理解与适用研讨会
日期:2017-04-03 20:50  作者: 

西安雁塔检察院干警应邀参加风险社会下《刑法修正案(九)》理解与适用研讨会

 

日前,风险社会下《刑法修正案(九)》理解与适用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隆重召开,西安雁塔检察院挂职学者、副检察长杨磊带领12名干警参加了这次会议,研究室干警申飞飞、侦监科干警肖进应邀作主题发言。

此次研讨会邀请来自省内著名高校的学者教授以及全省检察、法院系统的司法实务人员及律师代表等刑法理论和实务精英参加,共同研究探讨风险社会下《刑法修正案(九)》的理解与适用。研讨会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顾德彪教授主持,陕西省高院专职委员赵合理博士、西北政法大学陈京春副院长、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张麦昌律师及雁塔区检察院干警申飞飞分别就风险社会与刑法修正案(九)作了发言。陕西省高院刑三庭副庭长尤青和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王政勋教授进行了点评,认为不同阶段的风险表现不同,刑九的修改就是为了降低社会风险。第二阶段由冯卫国教授主持,由西安市中院刑一庭审判长姚斌、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副主任、陕西海普睿城律师事务所郝大明律师及我院干警肖进就刑法修正案九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发言。该院干警肖进从实务的角度对刑九新增的罪名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认为增设恐怖活动犯罪有利于公安部门进行取证、办案,同时对283条中规定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认定及认定程序提出了疑问,认为此规定在运用中有待规范。西安市中院法官阿尼沙和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科导师组组长杜发全进行了点评。

这次会议参会人员广泛、现场气氛热烈,会议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通过参加这次会议,雁塔区院干警对风险社会下《刑法修正案(九)》的理解与适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开拓了视野、提升了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通讯员:林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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