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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检察院全面构筑“阳光检察”
日期:2017-04-03 20:50  作者: 

三原县检察院全面构筑“阳光检察”

近年来,三原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让老百姓充分了解检察机关,消除陌生感和神秘感”的工作要求,积极健全公开机制,努力深化公开措施,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全面构筑“阳光检察”工作品牌。一、开展主体活动强化检务公开。针对基层群众对检察机关了解较少、接触较少的实际,三原县检察院组织开展“阳光检察”宣传标语征集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积极宣传检察职能。该院与人大、政协、文联等部门举办工作恳谈会,并通过手机短信、报纸等媒体介绍“阳光检察”活动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发动各方力量,还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阳光检察”宣传标语。在实现对外公开的基础上,对收集到的“阳光检察”宣传标语作品进行公开评选,对评选出来的优秀作品在报纸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聘请作者担任“阳光检察”监督员。二、建设“八个”平台接受监督。结合工作实际,该院组织实施了“检务公开”八个平台建设。如在门厅设置办事指示台、摆放中层以上干警公示栏、通过大屏幕建立案件公示平台等;在《三原新闻》报纸上开设“阳光检察”专栏,对检察机关职能、承诺、动态等内容进行宣传;在繁华地段的大屏幕上播发法律宣传、举报方式、预防知识等信息,普及和宣传法律知识,全面拓宽、畅通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等等。三、构筑“三层”工作网格服务大局。为进一步深入基层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三原县检察院建立了“三层”工作网格。如在县一级设立驻工业区检察室,在13个乡镇建设“阳光检察”服务站,在每个行政村确立一名“阳光检察”联络员,构筑了县、乡、村三级服务群众工作网格。该院还组织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多次组织干警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全面开展法律服务和帮建活动,切实增强检察工作服务基层群众的实际效果。四、推行“三化”工作标准破解执法不公难题。该院通过推行“三化”工作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服务民生接地气,阳光办案赢口碑”的工作思路,推行“阳光办案”模式,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推行人性化执法。严格工作标准,制定了接待用语、电话用语、询问用语、讯问用语、出庭用语、监所检察用语等六项基本用语规范,始终坚持热心接待、耐心倾听、诚心解决的“三心”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使群众真实感受到检察工作的亲和力。推行高效化执法。强化效能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案,在确保公平公正按期结案的前提下,做到快立、快捕、快诉、快结的“四快”工作要求。 推行透明化执法。要求业务科室建立完善案件办理流程及相关工作制度,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开展“阳光公诉进驾校”、“阳光预防”、“开放检察”等阳光办案活动,积极推行公开听证、公开审查等方式,全面促进执法办案工作公开、公正。(三原县检察院刘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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