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全面核查清理年度涉案财物
日期:2015-11-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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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末,汉阴县检察院案管中心利用全国案件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涉案财物管理功能,对今年以来的涉案财物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检查,确保2015年涉案财物工作规范完成。
针对涉案财物案件的移送,汉阴县检察院专门制定了相关制度,明确规定侦查机关在移送赃证物时,应将其用正规的包装袋封装好,且随案移送时附带移送清单,并标注其特征。根据这一制度,案管中心人员对2015年所有涉案财物进行了检查, 同时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逐件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核对了每件涉案财物的出入库状态,特征登记是否完整、有无遗漏;储存位置是否在赃证物保管室或密码柜内;承办人结案时是否对其作出处理意见。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案管中心及时作出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涉案财物的管理,强化了对涉案财物的监督意识,实现了对涉案财物的安全追溯和管理无遗漏。